周女士与薄先生婚后共同创业,公司业绩年年攀升,盈利丰厚。后二人因感情不和自愿协议离婚。因离婚前一年,周女士健康状况欠佳,较少接触公司业务,因而离婚时按照薄先生提供的公司报表情况,二人协议分割了财产和公司股权。离婚后周女士通过朋友偶然得知其办理离婚时公司经营状况很好,不存在经营危机。于是周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审法院未支持周女士的诉讼请求,周女士委托北京离婚律师李扬律师团队代理二审诉讼。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律师调整了诉讼策略,向二审法官充分还原了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周女士被欺骗的情形以及该离婚协议存在的显失公平等问题,最终促使二审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极大维护了周女士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李扬律师受邀BTV《律师帮帮忙》-10签了离婚协议还能要回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