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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婴儿是什么

2019-06-1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234次

离婚涉及的问题有很多,其中孩子的抚养费就是一个关键问题,毕竟离婚后一个人独自抚养孩子也是有一定的压力的。我们国家在抚养费的支付方面有了很明确的规定,下面一起来看看是怎么样的?

一、抚养费支付标准:

婚姻法有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那方是需要支付给孩子抚养费的,抚养费主要提供孩子的生活、读书、看病等,只要孩子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年龄,那抚养费就要支付到成年为止。抚养费是按照支付方总收入的20%-30%来计算的,如果是多个孩子的,支付的比例是可以适当提高一点的,但是最多不可以超过总收入的一半。

二、抚养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

1、物价上涨,当地生活水平高,原本说好的抚养金额根本不够维持当地的基本开销;

2、子女有突发疾病、继续升学等需要用钱的情况,实际需要用到的钱远远超出了原本说好的抚养费;

3、子女有正当需要钱的理由,可以适当增加。

针对上面的情况,如果支付方的经济比较好的话,应该要支持增加费用。

三、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没有按照法院的审判结果来执行抚养费的支付,有可能是拖欠支付、不按时支付甚至是拒绝支付的,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来起诉对方的,起诉的内容就是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法院审理后,对方还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法院就会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没收对方的一些财物,当做抚养费的赔偿。

关于抚养费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有给大家提供一些有效的帮助。按时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最后爱的表现。

关于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婴儿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北京离婚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婴儿是什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婚生育男方要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婚生育男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男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以以孩子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支付扶养费、教育费。法院起诉胜诉后仍不给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其他法律规定

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们国家,抚养费用的支付指的是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的相关费用,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当尽到的抚养义务,即使是没有领结婚证的状况下,也需要对非婚生子女履行这项义务,这也就意味着在法律上,双方都需要向孩子支付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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