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在监护人有事不能照料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委托监护人来监护未成年人但是这种监护需要进行证明。那么,临时委托监护人证明是什么?是指监护人和委托监护人之间协议的真实合法的证明。下面,就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委托监护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监护人与受托监护人之间就履行监护职责所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对监护人的范围、职责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委托人可以将自己的监护职责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他人。
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
(4)监护协议草稿;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委托监护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受托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被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等);
(2)被监护人需要委托给他人监护的原因;
(3)受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4)受托监护人的意思表示;
(5)被监护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要有其接受监护的意思表示;
(6)受托监护人的职责;
(7)委托监护关系的解除与撤消。
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监护人要具有合法的监护资格;
(2)监护人和受托监护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3)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取消的除外;
(4)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
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监护人具有监护的职责,即使是临时委托监护人,也对被监护者负有一定的责任,需要履行监护的职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我们的律师。
关于临时委托监护人证明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北京离婚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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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法定监护人,除了处理法院的判决书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有法定监护人证明。那么具体有效的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呢?法定监护人证明是什么形式呢?下面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
从上述内容可以得知,监护人证明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未成年人监护证明,一种是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证明,不同的证明在不同的地方开具,未成年人监护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证明在居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形式也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