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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追讨抚养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2019-06-12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325次

抚养费,就涉及到离婚的问题,一般离婚的家庭没有孩子抚养权,没有和孩子生活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一部分抚养费。那么关于向养父母追讨抚养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关于离婚案件法院审判了之后,当事人应该依照法院审判的内容实施行为,依法向子女支付抚养费,如果父母不支付的,孩子可以依法追讨抚养费。

一、向养父母追讨抚养费的规定

如因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则有权要求补偿抚养费!收养法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解除收养关系了,养子就没有养父母的财产继承权。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解除了收养关系,养子与养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消除,当然就没有继承权了。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法院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综上,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为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从抚养费的功能看,抚养费的主要功能是为了维持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存权,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子女成年时,抚养费用已丧失功能,不具有保护利益。从抚养费立法目的及其功能来看,子女未成年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未承担的抚养费用,同样因其子女成年丧失保护价值应不予保护。即子女成年后,不能对其未成年期间父母应承担的抚养费用进行追偿。

因为养父母和养子女也是有抚养关系的,所以依法也是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获得抚养费的主体,能够获得抚养费的可以是未成年的子女也可是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关于养父母追讨抚养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的法律问题,北京离婚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是由法院进行判决的,那么在判决生效后,要是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则另一方可以拿着离婚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需要提交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下面请跟随一起看看这个申请书是如何写的。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a,女,××岁,×族,××省××县人,××县第××中学学生,现住××县××路××号。 法定代理人:b,女,××岁,×族,××省××县人,××县××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c,男,××岁,×族,××省××县人,××县××厂工人,现住××县××路××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县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19××)×字第××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应祥述,此略。)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c每月继续给付申请人a子女抚养费××元。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

附:××县人民法院(2011)×字第××号民事判决书1份。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有所改变,即使一方没有钱来支付抚养费,那法院也会执行其其他的财产。而抚养费的数额也不是不变的,现实中,根据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水平等,是可以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增加或减少的。更多抚养费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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